【原文】名不正,则言不顺;言不顺,则事不成;事不成,则礼乐不兴;礼乐不兴,则刑罚不中;刑罚不中,则民无所措手足。

【注释】名不正:名分、名义不正当、不确定。言不顺:说话就不合理、不顺理成章。事不成:事情就办不成功。礼乐不兴:礼乐制度就兴办不起来。刑罚不中:刑罚就不得当、不公正。中,得当。民无所措手足:老百姓就手足无措、不知如何是好。

【今译】名分不正当,说话就不合理顺畅;说话不顺,事情就办不成功;事情办不成,礼乐制度就兴办不起来;礼乐不兴,刑罚就不会公正得当;刑罚不得当,老百姓就会手足无措、不知所从。

【讲解】这是孔子「正名」思想的著名论述。孔子认为,治理国家首先要「正名」——使名分、名义、名实相符、正当确定。他以层层递进的逻辑指出:名不正会导致言不顺、事不成、礼乐不兴、刑罚不中,最终使百姓无所适从。可见「正名」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前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