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物有本末,事有终始。知所先后,则近道矣。
【注释】本:根本、根源。末:枝节、末梢。终:终结、结果。始:开端、起始。知所先后:懂得(事物的)先后次序。近道:接近于「道」、接近于事物的规律。
【今译】万物都有根本和末节,凡事都有终了和开始。(做事)懂得了什么该先、什么该后(分清本末先后),也就接近于「道」了。
【讲解】这是《大学》开篇阐述的重要方法论。它指出,任何事物都有根本与枝末之分、开始与终结之别;只有分清主次本末、把握先后次序、抓住根本,做事才能合乎规律、有条不紊,从而「近道」。这是修身、治学、做事的重要原则。